ADI公司的标准销售条款和条件–2024年11月修订版

销售条款和条件


  1. 适用范围:本销售条款与条件(“条款”)可能会不定时更新,适用于Analog Devices, Inc.及其关联方(统称“ADI”)向采购订单或其他订单文件中列出的一方(“贵方”或“贵方的”)销售半导体及/或其他产品(“产品”)的相关事宜。除非贵方与ADI另有一份书面签署的单独协议对产品的买卖进行规定,否则本条款将取代双方之前就产品销售所进行的任何沟通、陈述或达成的协议。对本条款的任何修改必须经ADI的授权代表书面同意。亚德诺明确拒绝任何贵方的条款与条件。贵方一旦订购产品,或接收产品、为产品付款,即视为在订购时已接受本条款。

  2. 价格:所有价格均以美元开具发票,且可能根据规格、数量、装运安排或其他条件而进行调整。在交货前的任何时间,亚德诺保留调整价格的权利,若进行价格调整,ADI将运用合理的商业努力通知贵方。价格不包含任何公共机构征收的任何适用税、关税或类似费用,无论ADI是否向贵方开具发票,该等税费均由贵方自行缴纳。发票金额可能会因ADI在销售或交付产品时支付或代收的任何该等税费、关税或类似费用而增加。贵方应自行承担费用,获取使产品销售免于缴纳销售税或使用税责任所需的任何免税证明或类似文件,或办理相关手续。

  3. 付款条件: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否则所有款项均应以美元支付。付款期限为自发票日期起三十(30)个工作日。ADI保留自行决定撤销向贵方提供的任何信用额度的权利。ADI将在交货时开具发票,如果采用分批交货,则各批货物应在到期时分别开具发票并付款,而不涉及其他批次的交货安排。逾期付款须按每月1.5%(每年18%)的定期费率或法律允许的最高金额(以较低者为准)收取财务费用。贵方所欠的款项应予支付,且不得抵销贵方可能主张ADI所欠的任何款项,也不考虑可能存在的任何其他争议。贵方特此向ADI授予产品及其收益的担保权益,作为贵方履行所有义务的担保。无论贵方是否已经或将要对产品进行任何检查,均应支付产品费用。

  4. 发货:ADI提供的任何发货或交货日期仅为预估日期。ADI保留以下权利:(i)分批发货;(ii)在产品有货时于贵方要求的发货日期当日或之后进行发货;(iii)在任何情况下自行决定在不同客户之间分配产量和交货量。ADI将以电子或书面形式确认并酌情修改发货时间表。贵方应在订购时以书面形式指定所选择的承运人。该承运人将被视为贵方的代理人,所有关于产品损坏或丢失的索赔必须由贵方直接向该承运人提出。在任何情况下,ADI均不就延迟发货或延迟交货向贵方承担责任。延迟发货或延迟交货并不免除贵方支付产品货款或接收交付产品的义务。

  5. 交货、所有权及灭失风险:除非本条款另有规定或双方书面同意,否则产品将在ADI的指定设施(“交货点”)工厂交货(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尽管有上述规定,ADI应获得与之相关的任何必要和适用的出口许可证。为免生疑义,产品的所有权和灭失或损坏风险在ADI将产品交付至交货点时即转移至贵方。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应贵方要求或由于贵方未能接收交货而由ADI持有或储存的产品,其一切风险均由贵方自行承担,且贵方应向ADI支付与ADI持有或储存此类产品有关的所有费用。对由于贵方延迟或未能履行其在工厂交货(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项下的义务而导致ADI遭受或产生的所有损失、要求、索赔、损害、成本、费用和责任(“索赔”),贵方应向ADI作出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ADI不对任何未交付产品的情况承担任何责任。

  6. 取消、重新安排、退货及修改:(i)除不可取消、不可退货(“NCNR”)产品的订单外,在ADI确认的预计发货日期(即“货物发出日期”或“GID”)起四十五(45)天内,不接受任何订单取消或重新安排的请求。任何取消或重新安排的请求必须以电子或书面形式提出,并需经ADI的授权代理人以电子或书面形式批准,ADI保留向贵方收取相关费用的权利。未经ADI签发“退货授权(RMA)”码,贵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回任何产品;(ii)对于NCNR产品的订单,不接受任何取消或重新安排的请求。

  7. 产品和生产变更与停产:ADI保留根据ADI产品变更政策对产品和/或生产进行变更的权利。ADI保留停止生产和销售产品的权利。在产品停产的情况下,ADI将尽合理的商业努力提前通知贵方产品停产事宜,并根据ADI的产品停产流程接受最后一次购买(“LTB”)订单。LTB订单不能取消或重新安排。

  8. 驻厂检查:贵方或贵方客户必须在订购时就驻厂检查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并需支付合理费用及满足安全和安保条件。对于贵方、贵方的代理人或客户因在参观ADI的任何设施期间发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人身伤害(包括死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坏而导致的任何及所有诉讼、损害和费用,贵方应对ADI进行赔偿,并保护其免受损害。

  9. 软件:ADI可能会向贵方交付软件(“软件”)。软件包括所有类型的软件,包括但不限于与产品捆绑、嵌入产品或与产品分开交付(通过下载、电子邮件、FTP或其他方式)的软件。软件须遵守适用软件许可(“许可条款”)中规定的专用条款和条件。贵方也可以通过联系software.licensing@analog.com 获取适用的许可条款副本。除非许可条款另有规定,软件按“原样”提供给贵方,不含任何类型的陈述、保证、抗辩义务、赔偿或责任。

  10. 评估板或套件购买:如果贵方从ADI购买或收到了评估板或套件,贵方应仅将此类评估板或套件用于评估目的。任何评估板或套件均按“原样”提供,不含任何类型的声明、保证、抗辩义务、赔偿或责任。

  11. 服务:ADI可为贵方提供与产品相关的支持,例如培训、开发、移植、优化、调试以及集成方面的专业知识。提供服务的方式和方法完全由ADI自行决定和控制。所有服务均应根据单独的书面协议提供。

  12. 保修:除非另有规定,否则ADI向贵方保证,自发货之日起一(1)年内,每种标准产品在材料或工艺上均无缺陷,并符合ADI公布的数据表或ADI系统产品适用用户手册中的规格。对于非ADI标准产品的产品,例如未封装的半导体晶粒或晶片(“未封装产品”)或定制设计的产品,ADI向贵方保证,自发货之日起三(3)个月内:(i)产品符合ADI发布的数据表规格,不存在材料和工艺缺陷;(ii)任何相关服务具有符合公认行业标准及惯例的专业质量。即使有任何相反规定,本节中的保证不适用于任何标识为预生产版本、原型、预发布样品、样品参考设计、评估板或套件或类似名称的产品,或未通过全面生产验收所有阶段的产品,也不适用于任何服务,或由第三方提供或许可的任何服务或任何产品(或其部分)(任何保修或服务(如有)将由原始制造商而非ADI提供)。

  13. 保修限制:对于未封装产品,ADI的产品保修应仅限于良品(如随附的晶片图所示)或单独出售的晶粒。贵方承担全部责任,以确保产品的适当搬运、装配和加工(如适用,包括适当的模具准备、模具安装、背面减薄、切单、电线连接和相关装配和测试活动),并遵守适用的ADI规范中规定的所有准则。对于因环境影响,或贵方或第三方的的不当使用、滥用、疏忽、不当安装、事故、丢失、运输过程中的损坏,或者非ADI人员或实体的未经授权的维修或更改而导致产品受损的情况,ADI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未封装产品的不当背面减薄或切单,ADI不承担责任。除本条款明确规定外,贵方应对与贵方客户和终端用户的所有保修问题承担责任。

  14. 保修救济:ADI对本保修所涵盖的产品的唯一责任和义务是,ADI修理或更换任何由贵方退回的产品,或将此类退回产品的金额贷记到贵方账户,但如果ADI认定保修不适用,则ADI有权拒绝任何此类救济。产品退回ADI进行保修服务时,从贵方运至ADI的费用由贵方承担,从ADI运至贵方的费用由ADI承担。ADI履行其产品保修义务以收到该产品的全额付款为前提。

  15. 保修免责声明: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所有产品和服务均按“原样”提供,ADI明确排除并拒绝所有明示或默示、口头或书面的声明和保证,包括但不限于适销性、特定用途适用性、所有权或非侵权的任何保证。产品和包装上的标签仅为遵守适用法律而设计,ADI不提供此类标签所产生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但适用法律要求的保证除外。在任何情况下,对于非由ADI或受ADI控制的一方的疏忽、静电释放、产品误用或不当处理而导致的任何缺陷,ADI均不承担其保修责任。对于以下情况,ADI也不承担任何责任:(i)被改造或修改过的任何产品;(ii)因产品与贵方使用的其他组件不兼容导致的任何缺陷或故障;(iii)非标准产品、评估板、套件或通过未经授权的渠道购买或获取的产品。更换产品的保修应在原始产品的保修终止时终止。本节规定的保修和救济是根据本条款提供的产品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索赔的唯一且排他性的救济。

  16. 贵方责任:贵方同意对所选择的产品、使用非ADI提供的与产品有关的任何设备、程序或服务及其产生的结果承担责任。贵方同意不直接或间接地或促使第三方对提供给贵方的任何产品进行修改、反向工程、反编译、拆解。贵方进一步保证,购买产品是供贵方自身内部使用,而非用于个人转售或商业转售,并且进一步确认贵方不得将产品转售给任何其他第三方。任何此类转售行为均会导致本条款中提供的所有保修失效,并取消与产品相关的任何软件许可。如果ADI判定贵方正在转售产品,ADI可自行决定取消任何报价或现有订单,并且可拒绝接受任何新订单。贵方还同意不使用任何自动化手段(包括任何人工智能工具)访问、监控、复制或比较任何内容、规格或产品详细信息。

  17. 责任限制: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ADI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因任何原因造成的特殊、偶然、间接、惩戒性、惩罚性或其他间接损害,或利润损失、收入损失、数据丢失或无法使用损害等负责,无论是否基于保证、合同、侵权行为、严格责任、产品责任或其他,即使ADI已被告知此类损害或损失的可能性,也是如此。在相关诉讼原因发生一(1)年后,不得对ADI提起诉讼或采取行动。此外,ADI因任何及所有诉讼、索赔或起诉而向贵方和/或任何其他方承担的全部责任,总计不得超过贵方在引起诉讼、索赔或起诉的前十二(12)个月内,就有争议的订单发货销售的特定产品(按产品编号标识)项ADI实际支付的总金额。就有争议的同一产品存在多个相关索赔不应扩大或延伸此限制。此处所述的ADI对贵方的明确保证和知识产权赔偿(仅适用于贵方,而不适用于其他方)构成ADI对产品的唯一责任和贵方对产品的唯一救济,并代替所有其他保证、赔偿、责任和救济。除非双方签署的书面文件另有明确规定,否则对于与任何索赔有关的任何责任、损失、损害和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与本条款销售的产品有关的人身伤害、死亡或财产损失索赔,也不会保护贵方免受损害。

  18. 用于生命支持和其他关键应用:ADI根据本条款所销售的产品并非针对生命支持设备、植入式医疗设备、运输设备、军事设备、核设备、安全设备或其他产品故障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死亡、严重财产损失或严重环境危害的设备而设计、计划、保修或批准。贵方声明并保证其将采取适当的保障措施,以尽量减少与产品故障相关的潜在危险后果。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贵方在这类关键应用中使用或销售产品,则由贵方自行承担风险,贵方同意为ADI进行辩护和赔偿,并保护其不受此类使用造成的任何和所有损害、索赔、诉讼或费用的影响。

  19. 知识产权赔偿:ADI同意就以下任何索赔为贵方辩护:由ADI或其授权分销商直接交付给贵方的产品侵犯了有效且可执行的美国专利或美国版权(“IP索赔”),并对因该IP索赔而产生的任何损害向贵方进行赔偿,前提是该等损害赔偿由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最终判予第三方,或在ADI以书面形式批准的和解中达成一致。上述抗辩和赔偿义务的前提条件是:(a)贵方及时通知ADI任何此类IP索赔或相关诉讼;(b)贵方授予ADI对任何此类诉讼的辩护和和解的唯一控制权,以及(c)贵方向ADI提供其合理请求的所有信息和协助,以对任何此类IP索赔进行辩护或达成和解;(d)贵方已全额付清账款且当前账户状态正常,并且未违反本条款。未经ADI事先书面同意,ADI不对任何和解或妥协负责。如果在任何时候产品的使用是IP索赔的标的,或者在ADI看来,很可能成为IP索赔的标的,则ADI有权(但没有义务)自行选择并承担费用,为贵方争取继续使用产品的权利、更换或修改产品以使其不侵权,或接受退货并按在对产品进行折旧后贷记到贵方账户。如果ADI选择接受退回产品,则贵方应将任何和所有仍由贵方占有、保管或控制的所有此类产品退回ADI。对于基于以下原因侵害或侵犯第三方权利的任何行为,ADI不对贵方承担任何责任:(i)将产品与其他产品、组件、设备或软件结合使用;(ii)使用产品实践任何工艺或方法,或该产品的使用量、使用时长、贵方获得的收入或贵方提供的服务;(iii)任何经过修改或改造的产品;(iv)产品的使用方式,即使已提前告知ADI;(v)ADI遵守贵方的设计、规范或说明;(vi)在贵方已经收到此类侵权或其他违规通知且ADI已经提供了替换、修改或退款后使用产品,或者(vii)遵守行业标准或通信协议。上述赔偿规定了贵方对侵权行为的唯一且排他性救济,并取代有关侵权行为的所有明示、默示和法定保证。即使有任何相反规定,本节中的赔偿不适用于任何标识为预生产版本、原型、预发布样品、样品、参考设计、评估板或套件或类似名称的产品,或经ADI单独判定未通过全部生产验收阶段的产品,也不适用于任何服务,亦不适用于由第三方提供或许可的任何产品(或其部分)(任何赔偿将由原始制造商而非ADI提供)。

  20. 转让:未经ADI事先书面同意,贵方不得转让本条款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本条款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任何此类试图转让的行为均属无效。ADI可在无需获得贵方同意的情况下转让本条款,并且可在出售或处置其业务或与本条款相关的业务范围时,通过资产转让、合并、股票出售或其他方式转让本条款。ADI可在其认为必要时分包根据本条款提供的任何部分工作或服务。本条款对各方及其继承人和许可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21. 仲裁:对于因本条款或其违约、终止或有效性引起或与本条款有关的争议、争端或索赔,如果任何一方认定争议无法通过直接协商解决,则双方同意通过仲裁解决争议,任何此类争议应受新加坡法律管辖。仲裁:(a)应由一(1)名仲裁员根据仲裁时有效的《国际商会仲裁规则》(ICC)进行,除非双方在本条款中或通过协商予以修改;(b)仲裁地点应为新加坡共和国新加坡市;且(c)仲裁应以英语进行。仲裁员无权变更、更改、修订、修改、增加或减少本条款的任何规定。在任何情况下,仲裁裁决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对裁决有管辖权或对当事人或其资产有管辖权的任何法院均可对裁决作出判决。除仲裁裁决另有规定外,仲裁费用由双方均摊。仲裁要求并不限制任何一方在任何仲裁程序之前、期间或之后获得临时或附带救济(如禁令救济)的权利。

  22. 适用法律;争议解决:除第21条(仲裁)另有规定外,双方之间的任何及所有争议事项,无论是因本条款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还是因所谓的合同外事实(包括但不限于欺诈、虚假陈述、疏忽或任何其他所谓的侵权或违约行为)引起的,均应受马萨诸塞州法律管辖,并据其解释和执行,而不诉诸联邦的冲突法规定,也不考虑主张该事项所依据的法律理论,以及任何适用的美国联邦法律。除第21条(仲裁)另有规定外,双方在本条款项下产生的任何索赔或诉讼应受位于马萨诸塞州福克县的州法院和联邦法院专属管辖。双方同意,特此将《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完全排除在本条款之外。

  23. 不可抗力:ADI对其无法控制的原因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大流行病、传染病、无法获得供应或能源、暴乱、战争、恐怖活动、蓄意破坏、火灾、罢工、轮流停电、劳工困难、运输延误、ADI供应商延迟交货或违约或贵方的作为或不作为等)所导致的延迟交付、部分交付或未交付,ADI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由于任何此类原因导致延迟,则交付时间应根据延迟的持续时间相应延长,且贵方无权拒绝接受交付物,亦无权因此等延迟而被免除任何义务。如果由于任何此类原因导致任何计划交付延迟超过一百二十(120)天,ADI有权书面通知贵方取消延迟交付产品的订单,且无需承担任何其他责任。

  24. 一般规定:

    1. 向美国政府的销售与分销: 由于根据本条款提供的产品属于《联邦采购条例》(“FAR”)2.101中所定义的“商业产品”,因此以下条款适用于与美国政府签订的所有合同以及与美国政府合同项下任何层级的其他方签订的所有合同:
      1. 只有适用的FAR和FAR补充规定中明确适用于商业产品或服务的强制性美国政府条款(“适用的强制性条款”),或者经ADI明确书面同意的条款,才会下发至ADI并纳入涉及ADI任何产品和服务的任何订单中;

      2. 除了适用的强制性条款之外,所有美国政府条款均不适用,且不具有任何效力;

      3. 若贵方或美国政府要求获得任何ADI知识产权的许可权,该许可将根据ADI通常向公众提供商业许可的条款和条件并受其约束;

      4. ADI无需遵守《成本会计准则》,无需提供经认证的成本和定价数据,也无需接受任何审计要求;并且

      5. 如果对本条款的任何修订导致履行本条款任何部分的价格或所需时间的增加或减少,将根据适用的采购法规和本条款进行公平调整。

    2. 遵守法律和出口管制
      1. 贵方应遵守并促使贵方员工遵守所有适用的地方、国家、地区和国际法律、条例、法规、规范、标准、指令和国际公约与协议,只要上述任何一项通过政府机构、法院或其他适当法庭直接执行而具有法律效力(统称“法律”),包括但不限于反贿赂和记录保存法、开展业务所在国家与《世界人权宣言》、童工法、数据隐私法、刑事报告法、环境、健康和安全法有关所有适用法律、法令和/或指令或任何类似法律,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申请或购买(如适用)履行本条款项下义务所需的任何和所有许可证、证书、许可、保险、批准和检查。

      2. 贵方承认并同意,根据本条款出售或提供的任何产品均受美国和/或其他国家政府的出口管制法律法规的约束。贵方应遵守这些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美国出口管理条例》、美国国务院《国际武器贸易条例》、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的制裁制度以及欧盟和/或其任何成员国的出口法律法规。未经美国政府事先授权,贵方不得直接或有适用的FAR和FAR补充规定中明确适用于商业产品或服务的强制性美国政府条款(“适用的强制性条款”),或者经ADI明确书面同意的条款,才会下发至ADI并纳入涉及ADI任何产品和服务的任何订单中;间接将任何商品、软件或技术出口、再出口或转让给受美国贸易禁运或制裁的任何国家/地区或该等国家/地区的任何居民或国民,或美国国务院、财政部或商务部制定并更新的任何受限方名单上的任何个人、组织或实体。贵方应确保在再出口或(在国内)转让相关物品之前,对相关物品以及再出口或(在国内)转让交易的后续参与方进行美国综合筛查清单的筛查,并遵守与这些交易方相关的任何限制规定。此外,根据本条款提供的任何产品均不得出口、再出口或转让给任何从事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如核武器、化学武器或生物武器,以及运载这些武器的导弹技术)的设计、开发、生产、使用或储存直接或间接相关活动的任何最终用户,或用于任何此类最终用途。

      3. 贵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俄罗斯联邦和白俄罗斯出售、出口或再出口,或在俄罗斯联邦和白俄罗斯使用根据本条款提供的或与本条款相关的、属于理事会(欧盟)第833/2014号条例第12g条以及理事会(欧盟)第765/2006号条例第8g条范围内的任何货物。

      4. 若贵方、贵方的管理人员、员工、代理人或分包商未能或被指称未能遵守第24.b条的要求,贵方应就任何索赔(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罚款、处罚、律师费、辩护费用和诉讼费用)对ADI进行全额赔偿,并保护ADI免受损害。
    3. 破产或无力抵债: ADI保留在发生以下任何情况时取消任何订单的权利,且无需对贵方承担进一步的义务或责任:i)贵方破产;ii)贵方自愿申请破产;iii)提出非自愿申请,要求贵方宣布破产;iv)贵方为债权人的利益执行转让;v)贵方停止营业务;或vi)贵方在正常经营过程之外出售大部分资产。

    4. 可分割性: 如果本条款中的任何条款或条件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为违反法律,则该条款或条件将根据需要进行修改,以使其在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具有可执行性,其余条款和条件将保持完全有效。

    5. 无代理关系: ADI和贵方是独立缔约方,本条款无意建立也不会建立任何代理、合作、合资、雇主-雇员或特许人-被特许人关系。

    6. 独立交易: 根据本条款进行的每次发货均应被视为一次独立交易。如果贵方违约,ADI可以拒绝继续发货。如果ADI选择继续发货,此类行为不构成贵方放弃追究任何违约行为,或以任何方式影响ADI对此类违约的法律救济。

    7. 完整协议与修订: 本条款构成双方之间的完整协议,并取代先前就本条款标的相关的所有口头或书面通信。

ADI电子商城交易补充条款

适用范围:本ADI电子商城交易补充条款(“补充条款”)适用于贵方通过eshop.analog.com/en/app/home(“全球电子商城”)和eshop.analog.com/cn/app/home(“中国电子商城”,与全球电子商城合称为“ADI电子商城”)所订购的所有订单,以及ADI通过ADI电子商城和本补充条款向贵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如果本补充条款与其他条款之间存在冲突,就本补充条款所涵盖的主题事项而言,本补充条款将优先适用。为免生疑义,中国电子商城交易的销售实体为亚德诺投资有限公司。

贵方每次访问ADI电子商城和/或通过ADI电子商城下订单时,即表示贵方接受并同意本补充条款、其他相关条款以及ADI的隐私政策(数据隐私 | ADI半导体)和Cookie政策(Cookie声明 | ADI半导体)。贵方同意ADI可以接收、使用和/或向第三方披露信息,包括所提供的个人数据(包括账单信息):(i)用于处理贵方的订单;(ii)以便于发货、交付或支付交易的处理;以及(iii)用于就贵方的订单和产品进行沟通。

中国电子商城

价格、费用、商品货存及发票。所有价格仅适用于中国电子商城。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显示。所有发票也均以人民币开具。中国电子商城上显示的所有单价均不包含交易税(如增值税、商品及服务税、消费税、销售税)、运费、关税和其他费用,如中国电子商城商品的特殊包装和标签费用、许可证费用、证书费用、报关和注册费用(统称为“额外费用”)。所有额外费用均由贵方承担。在贵方下订单之后商品发货之前,ADI无法确认中国电子商城商品的价格、是否有货或额外费用的具体金额。尽管ADI已尽力避免,但中国电子商城的商品可能会出现标价和/或额外费用计算错误。如果(i)中国电子商城某商品的正确价格高于贵方下订单时中国电子商城上标明的价格,或者该商品无法立即发货,或者(ii)正确的额外费用高于贵方下订单时中国电子商城上标明的额外费用,ADI可自行决定在发货前联系贵方征求指示,或拒绝并取消订单,并将该拒绝和取消情况通知贵方。在中国电子商城接受贵方订单之前,中国电子商城商品信息、价格以及是否有货情况可能随时变更,恕不另行通知。中国电子商城商品的最终定价、额外费用以及配送和运输详情将显示在贵方订单的财务发票(“财务发票”)上,该财务发票将在中国国内发货前即时提供。贵方可以登录MyAnalog账户并查看订单历史记录来获取财务发票。

付款。在中国电子商城上的所有付款均以人民币支付。

中国电子商城发货与交付。除非ADI另行通知贵方,否则产品将按照贵方订单的发货指示中注明的发货条款,以DDP(《202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方式发货交付至贵方订单中指定的目的地。

退货和退款。除适用法律明确要求或本补充条款另有规定外,ADI不提供任何退款、退货或换货。

仲裁(适用中国电子商城的订单):对于因本条款或其违约、终止或有效性引起或与本条款有关的争议、争端或索赔,如果任何一方认定争议无法通过直接协商解决,则双方同意通过仲裁解决争议,任何此类争议应受中国法律管辖。仲裁:(a)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根据仲裁时有效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24版)》进行,除非双方在本条款中或通过协商予以修改;(b)仲裁地点应为中国上海市;且(c)仲裁应以中文进行。仲裁员无权变更、更改、修订、修改、增加或减少本条款的任何规定。在任何情况下,仲裁裁决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对裁决有管辖权或对当事人或其资产有管辖权的任何法院均可对裁决作出判决。除仲裁裁决另有规定外,仲裁费用由双方均摊。仲裁要求并不限制任何一方在任何仲裁程序之前、期间或之后获得临时或附带救济(如禁令救济)的权利。



销售条款和条件